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确认嵌入链接不构成直接侵权:对开放网络与隐私用户意味着什么

据 EFF 2026 年 9 月 17 日发布的信息,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近日在一起围绕新闻聚合网站嵌入链接的版权纠纷中作出裁判,确认网站仅通过链接或嵌入方式引导用户访问他人服务器上的内容,并不因此构成对作品的直接“展示”或“传播”。案件中,新闻出版方 Emmerich Newspapers 试图说服法院采纳一种更激进的责任理论:只要聚合网站发布了通往其受版权保护文章的链接,就等同于展示这些文章并应承担直接侵权责任。法院没有接受这一主张,尽管其没有沿用过去许多法院采用的“服务器测试”,但仍得出了相近的实际结论:网站不能传播自己并未持有的作品。

过去二十多年里,美国多地法院普遍认为,链接、嵌入图片、音乐或文章等行为,本身通常不等于复制或展示作品;如果内容涉嫌侵权,直接责任一般指向控制并提供该内容服务器的一方,而不是单纯把用户带到该内容位置的网站。此次第五巡回上诉法院采用了新的分析路径,将重点放在谁实际负责“传输”内容上。法院认为,如果一个网站只是让用户浏览器去请求并接收版权方自己电脑或服务器上的副本,这种行为并不等于该网站在传输或传播该内容。

法院的新路径:不再依赖“服务器测试”,但结果相似

来源显示,EFF 与其他公共利益组织、行业协会曾向法院提交意见,敦促其参考其他巡回法院的做法,拒绝将嵌入链接扩大解释为直接侵权。法院最终虽未采纳传统“服务器测试”作为判断规则,但通过“谁在传输内容”的标准,仍保护了链接这一互联网基础机制。

这一点很关键。所谓嵌入链接,通常表现为网页上显示一段来自第三方服务器的内容预览、图片或文章入口。用户看到内容时,数据可能并未来自当前网页运营者的服务器,而是由浏览器向原始服务器发起请求。法院强调,指向、引导或让浏览器请求权利人自己保存的副本,不等于网站自己传输了该作品。这与“谁托管内容、谁更可能承担直接责任”的既有逻辑保持了相当程度的一致。

  • 如果网站只是提供链接或嵌入入口,且内容仍由原始服务器提供,直接侵权责任不应自动落到链接方身上。
  • 如果网站实际复制、保存并向用户发送受版权保护内容,法律风险则可能完全不同。
  • 法院没有否定版权保护,而是在版权责任与互联网基本连接机制之间划定边界。
  • 该案对新闻聚合、搜索、社交分享、博客引用等场景都有现实意义。

影响与解读:链接自由关系到信息获取,也关系到隐私用户的安全选择

从隐私保护和 VPN 用户角度看,这类裁判不只是版权法技术问题。开放网络依赖链接来组织信息,用户也依赖链接在不同来源之间交叉验证事实。如果把普通嵌入链接视为高风险侵权行为,许多网站可能会减少引用、聚合或预览功能,最终导致信息流通变窄,普通用户更难判断新闻来源、政策变化和安全风险。

对关注隐私的人而言,链接生态的稳定还意味着更容易访问多元信息来源,而不是只能依赖少数大型平台的封闭推荐。当网站敢于合法引用和指向原始资料,用户才更容易回到源头核对内容。尤其在网络审查、地区访问限制、数据追踪普遍存在的环境中,用户需要的不仅是加密连接,也需要一个仍然允许互相指向的开放网络。使用可信的隐私工具、浏览器防追踪设置,或在合适场景下选择 RedGate VPN 这类方案,都属于降低暴露、改善访问安全的可选做法,但工具本身不能替代对链接来源和内容真实性的判断。

对网站运营者与内容创作者的提示

这项裁判给聚合网站、媒体编辑和独立创作者释放了相对积极的信号:单纯嵌入或链接并不等同于未经许可复制内容。不过,这不意味着所有引用行为都没有风险。若网站把他人作品下载后重新上传、绕过访问控制、移除署名信息,或以误导方式呈现内容,仍可能触及其他版权或不正当行为问题。

对内容创作者来说,判决也提醒了一个现实:如果希望控制作品的展示方式,仅依赖向链接方主张直接侵权并不总是可行。更有效的策略可能包括管理自身服务器访问权限、设置合理的技术控制、明确授权规则,以及针对真正复制和托管侵权内容的一方采取行动。

总体来看,第五巡回上诉法院虽然换了一套法律测试,但没有打破互联网长期运行所依赖的基本常识:链接是指路牌,不应轻易被视为内容本身的传播者。对普通用户、隐私保护群体和开放网络生态而言,这一结果有助于维持信息流动与责任边界之间的平衡。